| 网络教育用户协议书 |
特别提示:谢谢您阅读本协议书。您必须完全同意以下条款,才能注册成为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网络教育(课程)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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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上海远程教育网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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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网络教育等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上海信息产业公司上海热线教育中心所有。
(二)上海远程教育网将完全按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
(三)用户在注册前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同时在完成注册程序后,才能成为上海远程教育网的正式注册用户,使用相应的网络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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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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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远程教育网是上海信息产业公司下属上海热线教育中心创办的、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教育信息及各类网上教学服务的平台。该平台以构建公民终身教育体系为己任,致力于为宽带用户提供学历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学习产品。
(二)上海远程教育网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由上海远程教育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直播教学、课程点播、网上答疑、模拟考试、论坛(BBS)、聊天室等。上海远程教育网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三)上海远程教育网可能会对使用部分网络教育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上海远程教育网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不想使用该项服务,即不需支付该等费用。
(四)用户清楚的理解,上海远程教育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宽带接入等相关设备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ADSL初装费及包月上网费等)均应由用户自行承担(上海远程教育网推出的ADSL捆绑销售产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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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用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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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远程教育网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网络教育服务。基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在注册时必须按照上海远程教育网的要求提供准确、详尽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该等个人资料将用于向用户传送/寄达/颁发/发布诸如《录取通知书》、《开学通知》、《结业证书》、《毕业文凭》、教育动态、市场信息等合理用途。
(二)用户注册成功后,上海远程教育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用户可随时改变自己的密码。用户亦不得通过转让、租借、买卖等形式把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供给他人使用。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上海远程教育网。
(三)用户在使用上海远程教育网的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网络服务系统;
(3)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不得利用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不得利用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6)不得利用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上海远程教育网的行为。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原则,上海远程教育网将作出独立判断并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若在上海远程教育网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系统自动记录有可能在法律上成为不利于用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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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内容所有权 |
(一)上海远程教育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件、教案、学习资源、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和电子邮件中的全部内容以及上海远程教育网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二)用户只能在上海远程教育网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这些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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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用户隐私权 |
(一)保护用户隐私是上海远程教育网最重要的政策之一,上海远程教育网承诺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个人注册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 (3)为维护上海远程教育网的合法权益。
(二)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上海远程教育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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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免责声明 |
(一)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上海远程教育网的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其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对由于使用上海远程教育网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或偶然性的损失或破坏,上海远程教育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损失或破坏是否源于疏忽、过失、侵权或者电脑病毒。同时,对是否对外公报该类损失或破坏,只要上海远程教育网没有蓄意隐瞒,否则,上海远程教育网不作任何承诺。
(二)上海远程教育网亦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上海远程教育网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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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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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上海远程教育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二)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上海远程教育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三)除前款所述情形外,上海远程教育网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上海远程教育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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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违约赔偿 |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上海远程教育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上海远程教育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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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修改协议 |
(一)上海远程教育网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上海远程教育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二)如果不同意上海远程教育网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三)一旦用户选择结束服务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用户没有权利,上海远程教育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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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
(一)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
(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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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本协议的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准。
(二)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则依然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三)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远程教育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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